时间:2020-3-18 10:41:29 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
随着疫情形势不断好转,复工复产持续推进,桂平市区道路交通逐渐恢复,交通流量较疫情前期出现猛增趋势,交通安全风险上升,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量逐渐增长,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有“复燃”的迹象。对此,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城区、机动中队全员出动,加大夜查力度,对胆敢以身试法的“酒猫”严惩不贷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,打击一起,警示一片,全力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。
疫情期间当“酒猫”?捉捉捉!3月16日晚,桂平交警城区、机动中队全员出动,在市区主要路口、路段开展夜查行动。交警在城区文化广场路段、西山路段以及娱乐场所与酒店周边设立临时检查点,强力推进夜间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,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,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度测试,重点严查饮酒驾驶、醉酒驾驶、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对查处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,桂平交警依法进行处置,保持了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惩高压态势,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。
在当晚的夜查行动中,桂平交警共检查车辆200多辆,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起,其中酒驾行为6起,取得明显的整治成效。
一手抓疫情防控,一手抓交通安全,桂平交警表示,今后,将继续持续发力,通过集中整治的方式,严厉打击酒驾醉驾、疲劳驾驶、无证驾驶、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消除交通事故隐患,为群众复工复产和即将到来的复学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法律链接之酒驾成本: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:一次记12分,暂扣六个月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如果是“二次酒驾”,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驾驶证;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醉酒后驾驶机动车: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;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除上述处罚外,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,重新取得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(辛一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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